最佳答案:
录取原则:
1、第一次录取选择排名靠前的一定数额录取,称为一次择优录取;
2、第二次录取除去一次择优录取后再排定名次,由高到低以一定数额再录取,称为二次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
1、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
2、当分配到城六区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城六区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ᳩEofeNext,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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