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汽车还是学校巴士,都是有关人数的限制,所以额外的负荷会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那么,对校车超载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呢?
校车超载分为两种情况,处罚规定如下:校车超载不到20%的,一次扣6分,并处200-500元罚款。校车超载20%以上,一次扣12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校巴载客不得超过核定总数,不得因任何原因过度拥挤;学校和校巴服务供应商不得规定校巴驾驶员过度拥挤和超速。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 校车载客超过批准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直至违法情况清除,并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从重处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额定乘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客20%或者非法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体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体质量30%或者非法载人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以上是校车超载处罚规定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