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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小汽车摇号指标为10万个,比2022年增加1万。
其中普通指标6万个,新能源车指标3万辆。
个人和单位分别可以申领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和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各3万个,单位申请数量不受限制。
按照《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的通告》规定:自2023年9月15日起,对获得纯电动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给予通行费优惠,具体政策如下:
一、免收车辆登记证书工本费用。办理新购纯电动专用号牌业务时收取车辆登记证书工本费用的,应当全额退还上述费用(已按要求免费更换了纸质行驶证的除外)。
二、免收车辆首次注册登记费和机动车检验费。新购纯电动专用号牌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初次登记、转移登记的,免予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申请变更登记的,免予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
三、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购置的纯电动专用号牌车辆的,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对其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四、2022年底之前在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转移、注销或迁出的,对其不再收取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公安网中符合条件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将自动记录相关缴费信息,供车主查询及下载打印。
六、鼓励大型物流企业、无轨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使用新能源汽车,并享受与小型、微型载客汽柴油载货汽车相同的优惠政策。
七、除上述减免外,2022年至2020年底期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的各项税费参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咨询税务部门。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84 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调整北京市非营业性货车额度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原"每辆车每年最多可申领5张临时车牌"的管理措施。自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对在本市从事快递、邮政(含报刊发行、印刷)、押运、环卫、市政设施维护、出租客运、租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教练、救护、轻型货车 9 个类别的运输活动的,申请人可按规定申领不超过 3 张临时车牌,每次领取临 时车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7 天。
(二)保留"同一辆货车名下只限一辆车型领取临时车牌"。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对于同一辆货车名下同时具有两种及以上类型机动 车型的,该货车不得再申领临 时的固定车位。
(三)允许原持有长期有效期的旧版进京证且未发生转出京外的,继续使用原有证件参加年度审核。
以上措施实施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