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评分法表格,综合评分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3、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 。
6、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7、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8、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9、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不得改变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
10、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
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列为评分因素。
12、加分或减分因素及评审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