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具备“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功能,简称“两防”功能。
矿用开关无“两防”功能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理由如下:
1、危害较大。矿用开关存在无“两防”功能隐患,已经引发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其中最让人震惊的2003年8月18日山西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一村办煤矿开溜工擅自送电造成瓦斯爆炸伤亡27人。
2、整改难度较大。我国约有120多万台动态使用中的开关闭锁装置存在无“两防”隐患,此隐患的涉及范围比较广,彻底整改治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大量资金投入。
3、矿用开关型号复杂多样,有些隐患发现后也不能立即整改排除,须进入检修厂处理。
4、治理开关无“两防”功能隐患,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和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