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于成龙,字北明,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今吕梁离石)人。出生于明万历45年(1617年),死于清康熙23年(1684年),终年67岁,死于“清端”、给太子太保了。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任官员。曾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士、督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
2、余成龙的廉洁故事罗城百废待举,主要在于稳定社会,恢复生产。因此,于成龙采用“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镇建立保甲,严惩缉捕犯,大张声势地“禁止盗贼”。中国初安后,他与村民约会进行训练。他愿意冒着“不奉邻而专征,成功互不赦”的后果,抱着为人民而死高于瘴气的决心,准备征求经常受到干扰的“柳城西乡贼”。在强大的气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劫男女只尽退”。随后还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也不敢犯境。余成龙在消除内外交困难的同时,非常重视招募流民恢复生产。他经常深入田间浏览农业,奖励勤奋,劝说懒惰。在业余时间,带领人们修建房屋、学校和城墙。对于搬进新房的农民,还亲自写对联,以示鼓励。赢得民心后,他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叛逆的地方豪强“奉法唯谨”。三年来,罗城摆脱了混乱,得到了治理,出现了人民安居乐业的新面貌。
四川战争最长,人口急剧下降到全国第一。余成龙的合州包括三个县,只有丁口100多人,正在分配142人,县政府的各种供应和需求使人民繁重。余成龙目睹了当地的残疾,决定招募人民作为紧急事务。他首先放弃了缺点,禁止官员勒索人民,并免除了规定的驱逐和家庭奴隶。
合州的土地极为荒芜。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因此,他严格规定了“凡占为己业,后不争论”的原则。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属人员处理定居和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划分田舍、登记,借用牛种,声明三年后开始。这样,“新收藏家既知田业可以为自己有,又不用担心复征,距离悦去,十日之间有千家万户。“奖励垦荒是清初的基本国策,但在清廷明确规定的15年前,于成龙实施了“禁止原主认业”,并妥善处理了实际问题。不到两年,合州人口急剧增加,农田开发。康熙八年(1669年)因招民垦荒成绩显著,于成龙被提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于成龙到黄州府(今湖北黄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这里重点介绍他的两件事。一是治盗省诉。“盗窃”已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在黄州府岐亭镇,小偷甚至白天抢劫道路,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稳定和居民的正常生活。成龙上任之初,就以郡城的身份坐在岐亭治盗。为了了解盗窃和每一起重大盗窃案件,他总是亲自访问。他经常以“微行”的方式扮成田夫、乘客或乞丐,到村庄、田野调查疑情,然后对当地的盗情了如指掌。他还在衣服里放了一个布袋,专门放小偷名单,“自戏小偷,小偷的踪迹都完成了,探袋里的勾捕都不能。四年后,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员驻地湖北新州(今新春县)。在湖北期间,他的地位和环境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他仍然保持着与普通人不同的艰苦生活方式。在灾荒时期,他还用糠代替粮食,将节余粮、薪资救济灾民。因此,人们在歌谣中唱道:“要清廉成绩,只学公食糠粥。“为了说服广行,让富家解囊,他更以身作则,甚至把剩下的骡子当成了“城市,得十几两,施一日而尽”。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湖北时,仍有一捆行李,两袖清风,沿路以萝卜为干粮。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之初,就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当时,为了应对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一清廷实行了“海禁”政策。当地执政人员不顾连年兵祸,生灵涂炭,往往以“通海”罪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死亡。余成龙在审查案卷时,发现每个案件都有数十人或数百人被判处极刑,甚至伤害了女性的孩子。
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说他的人说:“天在上,生命至上,我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争取和主持下,1000多名人被释放免受杀戮,贫困不能归还的人还发了车费。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龙在第三次任命后被提升为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佐还特别向朝廷推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获得了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聘。康熙十九年春,康熙皇帝“特简”于成龙为首都辅助直隶巡抚。次年春,他在紫禁城召见于成龙,当面称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写诗一章”表示白金和皇马“嘉其廉能”。不到两年,又担任两江总督。余成龙的官阶虽然越来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为了遏制统治阶级的奢侈腐败,他带头实践“为人民服务,必须先勤俭节约”。去直隶,他“屑糠杂米是粥,和同仆一起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糙一盂,粥糜一勺,有青菜,一年四季都不知道肉的味道。因此,江南民亲近地称他为“于青菜”。在严格的约束下,总督县衙官员“难得蔬茶,则日采衙后槐叶吃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太监海20多年,独身天涯,没有家人,只有结发妻久别20年后才能见到他。当时他的清操苦节闻名。据报道,当他担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布价突然上涨,“金陵全城换步衣。也就是说,婚姻不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毁丹亚,到惊恐喘不过气来不能出户,……奸人狡胥各拿妻鸟兽跑”。在中风后的房间里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于成龙去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都在小巷里哭罢市。每天都有数万人持香。下到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见中低层人民对他的死非常悲痛。康熙帝例外亲自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3、余成龙现在相当于什么官员?1、县令
县令相当于现任县委书记。
顺治18年(1661年),44岁的余成龙不顾亲友的阻拦,抛弃了妻子和妻子。他抱着“永远不要以温饱为志,永远不要无知良心”的抱负,接受了清廷的任命,到广西罗城作为遥远荒地的县令。
2、知州
知州相当于现任市委书记。
康熙六年(1667年),余成龙被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推荐为广西省唯一的“卓越”,并晋升为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3、同知
同知相当于现在的副厅级官员。
在合州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合州人口急剧增加,农田开发。1669年(清康熙八年),于成龙被提升为湖广黄州政府的同知。
4、知府
知府相当于一个独立市的市长。
在黄州任同知四年,任知府四年。余成龙因在黄州政府同知任方面的突出成就,再次受到湖广巡抚张朝珍的高度重视,再次被称为“卓越”。
5、两江总督
晚清两江总督,相当于现任中央局书记。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不到两年,又担任两江总督。
6、道员
道士相当于现任地委书记。
康熙18年(1679年),位于湖北省新州(今新洲县)的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员。在湖北期间,虽然他的地位和环境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他仍然保持着与普通人不同的艰苦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