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章分为“国徽章”、“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三种。除了国徽章以外,我国还有一个“印章专用章”,但现在很多公司都是采用普通印章的形式盖章。普通印章一般都是一人一章,刻在一个方格上;财务专用章是加盖在一个圆形方格上,主要用于支付款项和证明收据等日常使用,不能随意使用。普通印章上面印有公司名称、印章种类和号码,盖在公章上还会有姓名和发照日期。
1、公章
公章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管理职务的人的私用章。公章是公司法人意志的体现,加盖公章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财产完整不受侵犯。公章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乃至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结算密码机、电子银行和网上银行专用章等的专用章。需要注意的是,公章只有加盖时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转借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公章;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私自使用公章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公章有问题,可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如果公章被人私自打开了,还可以要求开锁人员出示相关证件,说明开锁的经过,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2、财务章
用于支付款项和证明收据等日常使用。一般在凭证上加盖财务章,或者是会计的专用章。当然,也有一些公司没有加盖财务章,而是加盖了一枚章。需要注意的是,在加盖财务章之前,公司财务人员必须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在进行公司业务办理时必须先由经办人申请并盖章后于当日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如果超过时间还未办理则视为放弃代理注册资格。至于怎么盖印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印章应悬挂在公司醒目位置;二是印章应由专人保管,并不得私自使用;三是印鉴章印章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公司印章专用章(公章)或“统一财务专用章”才能用于企业其他活动中。
3、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专门为发票开具和使用而设计的专用章。使用时需在发票背面加盖发票专用章,由省税务局监制。盖章后的发票专用章必须盖在发票盖完后的方格上。因为发票专用章有防伪功能,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发票联装订而成。
4、劳动合同专用章
劳动合同专用章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也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专用章一般由双方公章合并使用。目前,我国仅有极少数用人单位会使用劳动合同专用章,主要用途是: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加盖公司公章;作为合同生效后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但是,由于在实践中的法律风险较大,所以使用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很多企业预防风险的一种措施,也是企业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