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基本概念:
定义:将建筑设备采用传感器、执行器、控制器、人机界面、数据库、管线和辅助设施等连接起来,并配有软件进行监视和控制的综合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334-2014
控制范围: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应根据项目建设目标确定,并宜包括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供配电、照明、电梯和自动扶梯等设备。当被监控设备自带控制单元时,可采用标准电气接口或数字通信接口的方式互联,并宜采用数字通信接口方式。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涉及的范围:
(1)暖通专业(空调通风系统)
(2)给排水专业(给水排水系统)
(3)电气专业(动力照明配电系统)
暖通专业:
空调系统,通风排风系统,消防送风排烟系统,人防通风系统。
水冷冷水机组:
包括: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大型建筑中常用);
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大中型建筑中常用);
水冷活塞式冷水机组(中小型建筑中使用);
水冷涡旋式冷水机组( 中小型建筑中使用);
使用能源:电(一般为380V,大型离心机组可以采用高压型,如10KV)。
配套:冷却塔(一般放置在裙房或主楼屋顶);
产出:7℃冷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