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2013年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中文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立大学
学校类别:政法类
主管部门:江西省
现任领导:党委书记:胡朗民、院长:袁志坚
校训:忠诚奉献、知行合一
校歌:《预备警官之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兴湾大道1666号
院校代码:11504
办学历史江西公安专科学校1951年,江西省公安学校创立,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股、所、科、局级在职干部的轮训,校址设在南昌市系马桩。1958年,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学校改建为江西政法学院(江西行政学院一部划归该院)为省属普通高校,副省长王卓超兼任院长和党委书记,校址迁到至南昌市文教路。
1961年,江西政法学院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公安机关的在职干部,教学内容视教学对象而定,有时偏重政治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轮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1968年“文革”动乱,学校被迫停办,校舍改作工厂,教职工绝大多数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1972年10月,江西省委决定恢复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教职工陆续调回。
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在南昌市青云谱岱山重建。
1978年1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
1984年9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归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委员会领导。
1998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停止招生;200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UWE)合作办学,开设刑事技术专业(法庭科学方向),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专业人才。2010年3月18日,撤销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建制,在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西警察学院。
学术研究科学研究平台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分别被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被江西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重点实验室。2015年6月,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与防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第四批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得建设经费2000万元。2012年开始与公安部经侦局合办《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刊物。学院建有8个院级研究中心。2017年4月学院物证鉴定所获得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
教学科研成果2010-2016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756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27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752项,其中省部级奖23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立项课题566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286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166部,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公安部优秀培训教材1部,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
7项研究成果得到公安部、江西省领导批示,1项成果被江西省委办公厅采用,并推荐到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采用,1项成果被公安部改革办全文转载,1项成果被中央电视台12套“社会与法”专栏播放了访谈纪实新闻。《江西警察学院学报》连年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在全国公安院校第二届教学技能比赛中,教师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学生获得团体二等奖。
办学条件学院校园占地1932.69亩(1288459.7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41.97万元。图书馆藏书80.38万册,电子图书近600万种。校内实验实训场所52个,校外实习基地35个。[2]
文化传统校徽学院院徽为“蓝色盾牌、金色橄榄枝和金黄色书页”组成的图案,图案中有中英文院名全称及学院院训,还有铸剑、井冈山、鄱阳湖的图形。
校训忠诚奉献、知行合一对党和人民忠诚、无私奉献,认知与实践要统一起来。忠诚奉献,知行合一,言行一致,不仅是一种个人品德,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学校领导职务
姓名
党委书记
胡朗民
党委副书记、院长
袁志坚
副院长
周木岚
董洛民
李颖
纪委书记
喻大荣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朱同友
学校专业类别专业法学类(本)-法学公安学类(本)-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体育学类(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类(本)-英语计算机类(本)-信息安全公安技术类(本)-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共管理类(本)-行政管理公安管理类(专)-治安管理,交通管理
参考资料1.江西公安专科学校·高考网
2.学校简介·江西警察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