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
中文名: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
英文名:fixed quota system
含义: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通过时间:2013年5月6日
印发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简介“三定”规定(“three decide” the stipulation)。
该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主要指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内容“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
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
总结简单地说,“三定”规定就是对国务院的部门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中央编办是中央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中共中央的工作部门也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中央编办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二是负责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任是李克强总理。
参考资料1.卫生计生委针对“三定”规定相关情况进行答问·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