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自2015年起,质量工程师考试取消行政许可,变更为水平化考试,OSAC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2015年起率先承担质量工程师考试重任,考生可以继续报考。
中文名:质量工程师考试
关键词:质量工程
简介质量专业技术考试教材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质量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工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事局负责北京地区资格考试和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工作,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1]
质量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报考条件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报考时间一、职位描述从事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的研究、管理、监督、检查、检验、分析、鉴定等。
(1)进行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及系统可靠性设计、研究和控制;
(2)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3)进行质量的检查、检验、分析、鉴定、咨询;
(4)进行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审核员和评审员注册、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考核等合格评定管理;
(5)调节质量纠纷,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6)研究开发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
(7)制定质量技术法规并监督实施;
(8)设计、实施、改进、评价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系统。
二、考试时间例如:
2011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中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14∶00-17∶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科目设置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考试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带稿纸。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一、考试成绩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三)免试条件: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2]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合格证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选择题指南质量工程师考试质量考试选择题的类型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这两种题型在考试中应用非常广泛。这种机遇对每个考生都是均等的,只要正确把握这种机遇,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分数,因此总结出了五条选择题答题技巧。
在解答过程中考生可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淘汰法(最适合单选题)。当确定一个选择项不符合题意时,便将自己的注意力迅速转移到下一个选择项,依次加以否定。假如第一个选择项就是正确答案,那么后面的几个选项就可以忽略不看(前提是仔细看过题目),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当然,在这个判别过程中,具体操作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
2.去同存异法。应试者在阅读完试题内容和所有选择项后,根据题意确定一个选择项为参照项,该选择项同其他选择项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特征差异。然后将其他选择项与之进行对比,把内容或特征大致相同的项目去掉,而保留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最后确定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3.印象认定法。是指根据印象的深刻来选择答案。应试者在读完一道试题的题干和各项选择项后,各选择项对于考生大脑的刺激强度是不同的。有的较强,有的较弱,那些似曾熟悉的内容必然会在头脑中最先形成正确选项的印象,因此,据此作出的判断的命中率还是比较高的。
4.比较法。此方法应用范围较广。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应试者可以将各选择项同题意要求进行纵向比较,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在解答多项选择题时,就要求考生将选项同题意要求作纵向比较,再将前一过程中保留下来的选项进行横向对比,最后确定符合要求的正确答案。一般经过这两次的对比之后,漏选或误选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5.大胆猜测。如果运用其他方法都无法确定正确答案,可以通过猜测来立案,这可以避免考生在这种试题上过分深究,影响自己的注意力和情绪,同时也有一定的命中。
考前攻略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
一、中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
二、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比较枯燥,难以记忆,并且考试题覆盖面太广,因此专业综合知识的教材应该认认真真看2-3遍书,加深印象。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要注意理解,不要被诸多的公式吓倒了,其实后面的很多公式是由前面的公式推导出来的,另外,理论与实务各章节内容,前后连贯,因此基础的东西一定要搞清楚。
3.做大量习题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有部分的考题在习题集中出现或较为类似。做习题可以强化一些模棱两可的概念,发现学习中的一些盲点,因习题与考题类型相似,多做习题,考生面对120道考题,不至于感到生疏而产生紧张情绪,该拿的分数拿不到。
4.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超大纲的考题,都需要考生对所学的知识深入。
参考资料1.人发〔2000〕123号《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
2.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有哪些?免试条件有哪些?·湖南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