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生,男,汉族,1967年10月生,籍贯山东郯城,出生地山东郯城,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曾任潍坊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现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中文名:于永生
国籍:
中国
民族:汉族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7年10月
人物履历1987.09-1989.07,临沂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07-1991.01,中国银行临沂支行外汇信贷科办事员、副科长;
1991.01-1992.09,省丝绸进出口分公司临沂支公司机绣科副科长、科长;
1992.09-1994.07,中国银行石臼分行外贸信贷科科长;
1994.07-1995.07,临沂地区丝绸抽纱公司经理助理;
1995.07-1996.05,光大山东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6.05-1997.11,临沭县二轻工业联社主任;
1997.11-1998.06,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1998.06-2001.01,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01-2003.06,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6-2004.10,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4.10-2005.10,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5.10-2006.12,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副主任(正处级);
2006.12-2008.05,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主任(2005.03-2008.01,在中共石油大学(华东)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法学专业学习);
2008.05-2010.07,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综合训练基地主任(期间:2009.05-2009.09,山东省中青年干部赴美国康涅狄格中央州立大学培训团学员);
2010.07-2013.01,山东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警务警察总队总队长;
2013.01-2013.12,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2-2015.01,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5.01-2016.02,潍坊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6.02-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免信息2015年1月24日,山东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市长刘曙光的提请,决定任命:于永生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年12月,确定为交流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考察对象。
2016年2月,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于永生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参考资料1.于永生 简历·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