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月(1601-1679年),即释读体,明代高僧,宝华律宗第二代祖师,亦即中兴律宗的一代宗师。俗姓许,名冲霄,云南楚雄俯人,祖籍句容人,其先人从军云南,因功封世袭指挥使,而于楚雄为家。
中文名:见月
别名:见月律师
俗名:读体
出生地:云南
基本内容见月明僧,俗名读体,云南人。在华山出家,拜三昧和尚为师,持讲佛经十多年;来黄山后,在贝叶庵讲经,各地前来听经者甚多。[1]
身世14岁父母双亡。少好游,曾到金沙江,甸尾等地,因羡慕赤松子,遂出家当道士,后舍道入佛。32岁从宝洪山亮如法师剃度,法名读体。明崇祯九年(1636)年到镇江海潮庵,第二年从三昧受具足戒,继而随三昧传戒诸方,开始阅读律藏,为各方所推重。38岁入金陵宝华山,被提拔监院,并为大众讲戒,“析义释文,口若悬河,座下千人,罔不叹服”(《中国佛教史》)清顺治二年(1645)三昧将圆寂,以衣钵戒本授读体,继承法席,主持宝华山30余年,康熙十一年1672年),江南大饥,见月募化赈粥50多日,救活饥民数以万计。
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月二十二日圆寂,终年79岁,其著述有《传戒正范》、《大乘玄义》、《毗尼止持会集》、《毗尼作持续集》等十部传世,其中《传戒正范》至今仍为我国传戒之蓝本。其口述自传《一梦漫言》最为有名,影响深远,至今仍为人传诵。
参考资料1.见月律师:从道士到僧人一生行脚两万余里·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