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络发言人”的诞生,不仅意味着新闻发言制度的刷新,更标志着信息公开、网络问政的深入。从政府网站开通,到地方领导留言板设立,各地借助新兴传播手段,关注、回应舆情民意,更为积极,更为规范。与此同时,网络发言人如何调动相关部门,如何确保答复实效,如何保证自身公信,成为新的考验。
中文名:政府网络发言人
意味:发言制度的刷新
目的:网络问计
特点:政府与网民交流的通道
简介目的是政府与网民正式交流的官方通道,是一个“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聚民心”的政民互动平台,通过以广泛征集意见、集中解决问题、统一进行答复的模式,实现网民提出有关建议意见以最快的速度反馈给区领导、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回复在网上,真正达到“网络问计、真情互动、助推发展”最终目的。
定义新闻发言人是指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任命或指定的专职(比较小的部门为兼职)新闻发布人员。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是以政府为传播主体,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为传播客体,通过发布、传播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和重要新闻来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它是一种相对稳定和规范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是政务信息的公布与公众知情权实现的双向互动。
产生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2009年9月1日,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的日益普及,贵州省贵阳市政府的网络新闻发言人正式上岗,主要职责是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用发帖、跟帖等形式回复网络舆论。这是全国首个以政府名义推出的网络新闻发言人。
实施为了保障民众知情权,政府部门在对外发布信息时设置了新闻发言人,为及时回应来自网络的各类质疑和诉求,更直接有效地化解政府压力,“政府网络发言人”走出幕后。
这是政府部门实施政务公开的又一具体内容,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本意,改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是政府职能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转变的重要举措,所以政府也思索这一举措如何民众化实践。
首先,在使用新闻发布这种现代化政治公关手段时,要突破体质惯性,实现话语体系的现代化。
其次,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媒体要建立一种稳定的关系,新闻发布工作要适应新闻规律;新闻发言人和媒体之间能够互相适应,并共同以符合新闻规律的做法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新闻发布适应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舆论多元化的挑战;随着互联网、多媒体等手段的继续发展,信息源和传播渠道也在日渐多元。新闻发布工作不再是简单的说——问——答,还需要介入新媒体技术手段,并且能够直面社会舆论的多元化,直面热点问题和不同意见。
最后,加强新闻发言人活动的规律性和自主性。在研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学者中间,新闻发言人专职化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词汇。它是针对大量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由其他重要部门如办公厅等的负责人兼任,致使发言人负担过重、约束过多而言的。而新闻发布工作难以计算工作量,成绩也不是非常明显,对于新闻发言人也没有明确的激励机制。这个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行政思维转变过程。
推广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政府网络发言人”这个新角色逐渐多了起来:7月,云南省委宣传部提出将在各级政府部门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
8月,广东省工商局以“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的网名回复网友对韶关市工商局的质疑。2008年9月18日,广东省委办公厅表示将逐步设立政府部门“网络发言人”,首批被要求设立的十五个政府部门包括广东省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监察厅及信访局等部门;
9月,贵阳市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正式从幕后走上台前,进入实战演练。
贵阳市专门出台《贵阳市政府系统网络新闻发言人工作方案(试行)》,规定“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为贵阳市网络新闻发布第一平台,开设“贵阳市新闻网络发布平台”和“舆论监督回复专栏”,整合传统新闻发布会的信息资源,集中以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在互联网上发布新闻、信息,并以“政府网络发言人”名义,采取发帖、跟帖的形式对网络舆论进行回复。
相关规定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日前发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5.91亿。
民主意识普遍增强的强大网民构成的网络社区,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山西省镇平县假华南虎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新余干部出国旅游清单事件”、“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事件”、“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等,越来越多的热点事件不再是通过传统媒体,而是通过网络被迅速传播。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不仅要学会与媒体打交道,更要学会直面庞大的网络受众。“政府网络发言人”的出现,无疑是地方政府希望与网民“零距离”接触的积极尝试。
而主动地直面网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质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和新方式,也是政府改进作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途径之一。
随着市民通过网络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水平的增强,政府顺应网络问政的大趋势,推动网络问政从自发状态走向自觉,制度化、常态化地推行“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是大势所趋。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部门会以更加自觉、更加自信、更加成熟的姿态,“触”网由点到面,由个体到群体,“网”开一面天地会更“宽”。
首位发言人继广东省委办公厅推行“网友意见建议交办会”,实现“网络施政”后,近日广东省职能部门第一个“网络发言人”现身虚拟世界。[1]
作为日趋成熟的信息平台,网络在当今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逐渐成为连接百姓和政府最便捷的通道之一。甚至在一些维权无门的群众看来,网络有着将真相公诸于世、倒逼相关政府部门作为的特殊功能。
从“王帅发帖”到山东农民“悬赏清官”,发帖——媒体关注——政府调查正成为越来越常见的维权方式。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网络发言人”确实是明智之举。在操作上,设立网络发言人只是政府部门进行了一次固定网名注册。
但在这种简单的“身份操作”背后,我们可以看出它所具有的浓厚的主动意味:政府部门正在努力改变以前在网络舆论面前被动作为的尴尬形象,希望通过将新闻发言人制度延伸到虚拟世界,主动把握群众诉求,并主动作为。
然而,要将网络发言人的做法推广,并使其助政府部门实现网络突围,还有待于设立网络发言人的部门积极调整作为态度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关注网络舆情并不意味着一定能为群众办事,“王帅案”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当地政府部门对待网络的方式恰恰与民众的期待截然相反。如果了解网络上的群众诉求后,网络发言人也只是掩盖对政府部门不利的信息,而以“无可奉告”、“仍在调查”等官样文章打发网民,那就只会将好事办坏,得不偿失。
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公开与群众相关的信息是对设立网络发言人部门的基本要求,唯其如此,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才能保持通畅,政府部门也才能切实解决问题、满足群众需求。
“网络发言人”只是初现,但这一新事物是否能顺利地推动政府“主动作为”,尚不可知。毕竟,在彻底清除一些部门的不作为风气前,要真正成为服务群众的桥梁。
参考资料1.政府"网络发言人"首现广东 如何高效回应引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