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建于1949年8月)。并在应急时候在不调动正规编制的作战部队时能平息一些小规模武装动乱。 武警内卫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兵种之一,各个国家对内卫的定义不同,多数组建有内卫部队的国家,是用来保卫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和重要的交通设施的安全。
名称:武警内卫部队
英文名称:Armed Police Force
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所属国家:中国
任务中国的武警内卫部队的主要任务
一
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
二
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三
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武警内卫部队是武警部队的主力部队,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主要担负的任务主要有两个:值勤和处突,主
要的任务有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固定目标执勤,主要是担负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和巡逻等勤务。具体负责国家列名警卫对象和来访重要外宾,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和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性、全国性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活动现场的安全警卫;对监狱和看守所实施外围武装警戒;对重要机场、电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建设等重要部门的机密要害单位或要害部位实施武装防守保卫;
对铁路主要干线上的重要桥梁、隧道和特定的大型公路桥梁实施武装防守保护;对国家规定的大中城市或特定地区实施武装巡查警戒。处置突发事件,主要是对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依法实施处置,包括处置叛乱事件、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械斗事件等。
反恐怖,主要是反袭击、反劫持、反爆炸。警种区分中国武警部队自2005年初开始佩戴臂章、胸标 这样可以轻松的区别处警种和部队,共有内卫、黄金、水电、交通、森林部队,但是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武警边防部队、消防部队、警卫部队都没有佩带胸标、臂章,这也正说明了这三支部队和一般武警部队的区别,也就是说这三支部队的上属单位是公安部,但是仍然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公安部边防局、警卫局、消防局的人员任命都是由公安部党委批准的,他们有双重身份既是军队,又是警察,因为他们除了武警警官证之外还有公安警官证。武警总部只是对他们的军事、后勤等工作做一个指导,并没有领导的权利。
武警部队支队和相当支队以上的单位建立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大队和相当大队的单位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队以上单位建立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武警部队各级党委接受上一级党委和同级地方党委双重领导。[2]
参考资料1.中国武警内卫部队工资 武警内卫部队职责解密·鄂东网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