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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本市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落实到位,保障群众基本出行需求,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通告》(市政府令第276号)有关规定,结合北京交通发展状况和大气污染治理形势,2022年10月26日,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2023年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方案》,明确今年全市新增普通小客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为75%,其余25%为其他车辆。
一、申请参加本年度指标配置的条件
1.名下没有登记在本市的个人、家庭或单位名下车牌号码(含临时号牌、试车牌)的普通小客车的市民,可以申请摇号取得更新后的增量指标。
2.名下已有1个有效编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申请摇号:
(1)名下已登记有1个小客车的个人、家庭或单位,该车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转移、注销等情形的;
(2)名下已登记有2个小客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其他组织,该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转移、注销等情形,并在2022年内办理完成转移登记的;
(3)名下已登记有3个小客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该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转移、注销等情形,并于2022年内重新在京注册登记的。
3.名下已有1个有效编码的小客车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摇号取得更新后增量指标:
(1)不符合第1、2、3、4项条件的申请人。
(2)已被公安交管部门列入限制参与竞拍人员名单的人员。
4.持有有效期内旧版竞价资格确认书且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仍需按照原规定程序参加竞价。
5.持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凭证的被依法查封、扣押、被盗抢的车辆所有人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6.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个人、企业和团体,两年内不得申请购买存量指标。
7.对同一申请人同时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受让人时,以先到者为准。
二、具体规则
三、工作安排
四、有关说明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各区及时将意见汇总后上报市交通委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