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按照教学常规和备课规程要求备课;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并做好课后反思;认真执行课堂教学常规和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教师施教行为规范;按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内的教研活动等。
教师岗位职责
一、教师应在接受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后,熟悉教学计划,了解所任学科在教学计划中的作用与地位,钻研教学大纲,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并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
二、按照教学常规和备课规程要求,认真进行单元备课、课时备课,写好教案,设计教法,指导学法,体现德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三、教师要精心搞好课堂教学,上好习题课、实验课、复习课、技能课,做好指导等工作,努力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讲授正确、教法得当、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理论联系实际,有效地利用课堂时间。
四、要重视课堂教学实效,认真做好学生调查,掌握学生对知识的吸收率和巩固率,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做好课后反思。针对学生实际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因材施教,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教学,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有机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认真执行课堂教学常规和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教师施教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六、精心布置作业,对作业要及时收发、认真批改,讲求实效,搞好讲评活动。作业的留、收、改、评都要严格规范,要加强课堂练习、认真指导,努力做到当堂巩固,提高教学效果。
七、加强对学生平时的考核考查,期末考试前,一定要制定复习计划,认真上好复习课,考试后做好质量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八、要按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内的教研活动,如听课、说课、观摩、集体备课、研究教材、学术讨论、经验交流、召开学生座谈会、学习理论等,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九、不断自我提高,积极撰写教学随笔、案例,学期结束后,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写好专题总结或论文,并交教务处存档。
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