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防火期野外明火管理“十不准”规定:
不准在山上烧黄蜂、烧山赶猛兽。
不准在林地内丢烟头、火尾。
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
不准在山上烧木炭。
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炮竹、放孔明灯
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杆。
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
不准使用火铳枪支捕猎。
不准在林地烧烤食物。
不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地内炼山
2.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刚发生的是;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用火,还得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
3.扑火安全十二因素: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鼓励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
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遵循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跟高调度,禁止单独行动。
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扑火人员需配置必要的武器,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
密切关注观察火场气候变化,特别要注意下午扑救森林火灾安全事故高发生时段的天气状况。
密切关注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水平,防止进入易燃区。
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峡谷、狭小草塘沟、窄谷、朝阳山坡等到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扑救林火时要事前选择好避火缓冲区和撤离路线,以防不测。
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开展自救。
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透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明,以防误进火区。
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修整,维持充沛的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