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考生
1.请滞留考生分别于4月28日、5月8日、5月15日当天15:00前主动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滞留状态,按要求做好返程安排。
2.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要求返回报名所在地的滞留考生,须立即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5月22日起,每天15:00前主动向报名点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滞留状态。
3.滞留考生应遵守各地防疫要求,及时返回考点所在地。返回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和消毒。
4.滞留考生在外滞留期间及返回报名所在地后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5月24日(考前14天)起,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提交监测情况。
拓展资料:
疫情期间考生参加考试的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考试期间的人员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需要及时关注本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2、考试期间,考生应当自觉遵守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
3、进入考点时,考生应当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出示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候考以及考试期间,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需要临时摘除口罩),有序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后,听从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