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有科目考试合格的考试人员,由全国认定考试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申报人员材料和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建设部、人事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告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拓展小知识
一、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考试办证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下载的成绩通知书)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
3、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4、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物业管理师和注册物业管理师的区别
1、发证单位不同
两证书的发证机关不同。“劳动证”由原国家劳动部颁发;“注册证”则是由现在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两大部委(实际上是原劳动、人事、建设三部委)共同颁发,这也就决定了“注册证”是有国家的劳动监察部门、人事及职称管理部门、物业管理行业管理部门三个与行业和行业用工关系最为紧密的部门共同颁发的,显然也就使得“注册证”成了无可厚非的含金量最高的行业证书。
2、两证的效力不同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并没有明确这个“有关规定”具体是什么,“职业资格证”到底是谁颁发的。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于2005年11月16日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为:CertifiedPropertyManage(简称CPM),准确全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从这里可以将与注册证有关的三个文件视为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响应,起码自2010年起,国家层面对物业管理行业“持证上岗”的理解应该限于(或至少优先限于)持“注册证”。而与之相对应的,自2010年开始,原劳动部物业管理师全国范围内暂停考试,实际上标志着“劳动证”淡出历史舞台。
3、考试难度不同
“劳动证”教材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三个级别(2、3、4级)共同考核的是一门《基础》,每个级别又分别有一门对应的课程,而无论报考哪个级别,其2本相应教材页码加起来最多也只有三百多页,考试时候对应两门考试科目。
而“注册证”明显加大了难度,其教材由中国建筑出版社出版,四门考试科目,最薄的一本教材也比“劳动证”两本教材厚。且“注册证”开考科目除了“劳动证”原有传统考核内容之外,还增加了许多内容,最直接的就是《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从通过率上也能看出,国家加大了对“注册证”通过率的控制力度,2010年全国的四科通过率仅为26.6%。而且,“劳动证”考试虽也偶尔有几分超纲题目,但主客观题目绝大部分可以在教材中找到答案。“注册证”考试则更侧重实践能力,这一点选择题目还稍好一些,不慎明显,《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门考试科目的案例分析题非常能够说明问题——住建部齐骥部长也有这方面的要求:如果一天没有做过物业管理实务的刚毕业大学生答得很好,或者做了十几年物业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答得不好,都说明题目出的不好。4、认可程度不同
根据《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也就是说,注册证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享有经济师职称待遇(并且这个待遇是为职称主管部门认可的)。并且,《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也有规定,“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劳动证”则并未达到这样高度的认可程度。
5、招考定位不同
从报考条件上看,“注册证”在工作年限、学历、专业等方面要求的更加苛刻,可以说直接关闭了相当一部分拟报考者的报考之门。而“劳动证”则门槛较低——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原来“劳动证”培训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不少年轻的学生面孔,而目前“注册证”参训、报考大军中,中年考生、学员占了绝大部分的现象。而这个现象反过来考量,就说明了国家“注册证”的招考定位更强调规范中、高层行业管理岗位的人员报考——“注册证”将被选择发给那些真正在行业内具备多年工作经验同时又具有相关知识储备、合理知识结构的高端从业人员。显然,“劳动证”招考定位则是针对普通物业管理人员(一般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