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勃朝代:唐朝。
2.王勃(650年—676年),字子安,绛州龙门县(今山西省河津市)人。唐代作家,文中子王通之孙,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共称“初唐四杰”。
3.王勃聪敏好学,六岁能文,落笔顺畅,被赞为“神童”。九岁时,读秘书监颜师古《汉书注》,作《指瑕》十卷,以纠正其错。十六岁时,幽素科试及第,授朝散郎、沛王(李贤)府文学。写作《斗鸡檄》,坐罪免官。游玩巴蜀山川景色,创作大量诗文。返回长安后,授虢州参军,私杀官奴,二次被贬。上元三年(676年)八月,王勃自交趾看望爸爸返回时,渡海落水,惊悸而亡,年二十七岁。
4.王勃善于五律和五绝,著有《王子安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