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兵复检是在征兵初检通过以后,招兵的人员要参与的一次全身检查。复查是在严格体检中疏忽,避免体检作弊行为,确保兵员的品质。
2.颈强直,不能自主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3.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和损害以及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椎慢性病,慢性腰腿疼,不合格。
4.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间距超过7厘米(空降兵超过4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5.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脚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远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干裂症,不合格。
6.恶性肿瘤,影响容貌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瘤、襄肿、疤痕、疤痕体质不合格。
7.泌尿生殖系统发炎、结核、结石等疾病和损害以及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良,隐睾,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