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己去打猎是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自己从来都不帮大人做一点事,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却不好好学习,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么不应该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己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己猎到野兽的毛皮做成的衣服,看到这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我也想到了自己,在平时我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就和同学们吵起架来,甚至还大打出手,搞得我们不欢而散。
还有在大街上看到了有人在街边上乞求别人给他一点钱,我不仅没有献出自己的爱心,还大声的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一点。”这是多么不应该的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21世纪的,让我们一起保护弱者,让我们献出一点爱心,让人间充满爱。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鲁滨逊一样乐于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