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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解读2021-04-30 20:38·广州日报
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通知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要求,为做好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稳定、有序,特制定本通知。
招生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区教育局协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区招生通知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
(2)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考入园。除体检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儿童和家长进行考试或考试。
(3)公平开放。坚持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幼儿园招生政策,做好信息披露,确保招生工作公开、稳定、标准化。
招生对象
优先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教育部门举办的公立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和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大湾区南沙人才持卡人的适龄儿童按有关规定入园。
招生方式
(一)教育部门公立幼儿园
教育部门举办的公立幼儿园面向全国的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90%。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社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社区户籍儿童,其余学位分配给全国。如果90%的学位不能满足合格的社区户籍儿童,他们需要继续招收他们,直到他们达到100%;符合条件的社区户籍儿童数量超过园区招生计划的100%的,由园区通过计算机分配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由教育部门办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其他公立幼儿园(包括镇街公办公园、国有企业公办公园、村集体公办公园)相同。
参照教育部公园,各镇、街道分别制定辖区公园招生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公布组织实施。
(3)民办幼儿园
全国招生,各幼儿园制定招生章程,经当地镇、街道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中,社区配套公园应优先选择社区业主的子女进入公园。
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告
1.公布幼儿园信息。区教育局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南沙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公布幼儿园名单、特点、幼儿园地址、招生咨询、监督电话等信息。
2.公布招生通知。区教育局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南沙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公布《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通知》。
3.公布招生章程。各级幼儿园通过园区公示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章程,包括招生人数、班级人数、收费项目、标准等。
(二)报名
1.第一阶段: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各园具体组织实施,5月10日至11日完成。
2.第二阶段:教育部门办理非社区配套幼儿园和社区配套幼儿园剩余学位,5月14日至16日在线注册完成。
网上报名要求:5月14日99日9月14日:00时至5月16日15:00时,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南沙区幼儿招聘网络(http://yey.gznsjy.net)进行报名。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最多只能填报一个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2)符合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向拟报名幼儿园提交报名材料。幼儿园初审结束后,他们将输入报名系统,参与计算机分配。
(3)双(多)胞胎选择1号分配,同园录取,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人数的基础上增加。
3.第三阶段:5月底前完成其他公立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按照各自公布的招生细则和招生章程执行报名流程和要求。
(3)计算机分配(本工作仅与教育部办幼儿园有关)
1.时间。计算机分配将于5月19日进行,南沙区公证处将进行现场公证。
计算机分配结果将于当天公布。家长可登录“南沙区学前招聘网”查询。2.计算机分配过程。
(1)根据入园志愿,将儿童基本信息现场导入分配专用电脑。
(2)计算机对导入的儿童名单进行随机排序。
(3)计算机给每个孩子一个五位数的随机号码(注:随机号码范围从1万到9999,号码程序使用java内置random函数设计,随机号码不能由计算机程序设计师和操作员控制,不能提前预测,也与学生注册顺序和基本信息无关)。
(4)计算机从小到大对儿童随机号进行排序,产生排名号。
(5)根据幼儿园招生人数,计算机生成摇中名单和候补名单。
(四)资格考试
对于已被列入计算机分配名单的儿童,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幼儿园要求的相关信息带到相应的幼儿园进行资格考试。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
逾期未办理或资格考试不符合注册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完整,不符合幼儿园要求,取消资格,空缺名额,根据候补名单排名号,幼儿园负责通知儿童监护人按照幼儿园标准进行资格考试,直至金额满。
(五)公示录取
各幼儿园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录取名单3个工作日,并于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工作要求
(1)协调各类人员适龄儿童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政策照顾规定,做好各类政策照顾人员适龄儿童招生工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适龄孤儿、城市生活津贴家庭和登记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按照法定监护人申请优先考虑普惠性幼儿园。
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儿童入学指导工作。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香港、澳门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入学、平等对待、就近入学”的原则,平等享受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和幼儿教育公共服务。台湾儿童幼儿园实行“欢迎入学、平等对待、就近入学、适度照顾”的政策,并按有关规定入园。试点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幼儿园开设港澳儿童班,实行组合班。
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儿童的个别差异。各级各类幼儿园接收能够坚持正常团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儿童。残疾程度严重的儿童根据父母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幼儿教育。
(2)区教育局加强招生工作指导管理,指导各类幼儿园按照市、区相关政策要求,招生工作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学校检查、幼儿园行为监督工作相结合,迅速将市、区相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主体和幼儿园。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的虚假广告、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变相考试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各镇、街道是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指导。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人数和招生规定的审查,及时处理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4)各幼儿园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幼儿园园长领导,负责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园区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考核,认真做好招生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手续和认证,及时处理园区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新冠肺炎防治要求和园区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园区招生相关工作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推、不停留。
(5)各招生单位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积极向社会披露幼儿园招生信息。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机制,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违纪行为。
(6)各幼儿园应做好幼儿园信息输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中输入新信息。
其他表明
(1)本通知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有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