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生何岳,号畏斋,曾在夜里走路时捡到200余两白金,但是害怕和家人谈起这件事,担忧家人劝他留下这笔钱。第二天早晨,他携带着银两到他捡到钱的区域,看到有一个人正在寻找,便上前他,的数量与保存的标识都与他捡到的相符合。
2.那人想从中取出一部分钱做为酬谢,何岳说:“捡到钱而没人,就可以算都是我的东西了,(我连这写都不要),又怎么会贪图这些钱呢?”那人拜谢而走。
3.他又曾在当官的人家中教书,官吏有事要去京都,将一个箱子寄放在何岳那里,里面有金数两,(官吏)说:“等到他日我再取。”,去了许多年,没有一点音信,(后)听说官吏的侄儿为了他的事儿南进,但并非取箱子。
4.(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儿把箱子带官吏那里。书生何岳,只是一个穷书生罢了,捡到钱偿还,短时间还能够鼓励己不起贪婪;钱财寄放在他那多年却一点也不动心,凭着一点就可以看出他远过与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