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加油站经营权。
2.决定转让加油站经营权后,给油人所有人应当向外发布转让消息,寻找意向受让人。发布的转让信息应包括位置、地点大小、基本概况、转让期、转让期、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可以在一些租赁平台,也可以在一些“我们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平台经营权转让广告,等待意向受让人主动联系您。
3.转让信息发布后,会有很多人咨询你,在电话中进行相应的沟通,然后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最好在你的加油站,这样也可以方便受让人对你的加油站进行实地考察和了解)进行沟通,向对方说明加油站的相关情况和经营权转让期限,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一切协商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4.双方约定后,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加油站所有物资进行盘点并登记。库存材料的目的是因为转让人在转让过程中仍然拥有这些材料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使用权。转让期结束后,物资需按此清单移交。
5.库存材料后,加油站所有者应向对方展示证件,证明各种证件齐全,确实是加油站所有者,消除意向受让人的顾虑。同时,还应要求意向买方提供自己的证件,以了解意向买方是否有资格接受转让或经营加油站。如果没有这些,就没有必要进行以下项目。
6.在转让合同约定的起效日期内,双方人员应到场交接相关文件和材料,所有物品应现场清点确认。双方确认后,交接工作,加油站所有者退出加油站运行,买方接收加油站并开展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