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单身屌丝在讨论如何才能拥有小三的话题,有人说“得有钱”,有人说“得有豪车大宅”,有人说“得权掌一方”~~实际上,正确答案应该是——先得有个老婆才能有小三,我等屌丝的YY境界,无非是想象皇帝是如何用金锄头种地,皇后娘娘顿顿烙大饼的层次。
微博上很多公知总喜欢把小三的行为描述成“妾文化的死灰复燃”,实际上,小三和妾,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概念,本神棍对小三了解不多,夜里睡不着,也就扯扯古代的“妾”文化吧
“妾”从字形上看,是立+女,一个站立的女子,老祖宗造字还是相当准确的,也明确标示了妾的地位。
除了一些特例外,正常情况下,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配偶,称之为“妻”,所谓的特例,一个是兼祧娶两平妻,另外则是皇帝,皇帝是一种特例,妃和妾不是画等号的关系,妃可以理解成一种官职,相当于公务员的编制,不过工作是给皇帝生娃罢了。
妻和妾的区别,首先是家庭地位,丈夫和妻子的关系是由“婚书”确定的,妾则是“身契”。
1.婚书男女双方长辈交换的形式签的产生,类似于结婚证和商业合同的概念,各执一份的,身契是由妾和男方签订,单方面由男方保存的卖身契约。
2.妻子的族人和夫家是姻亲关系,如果某人闯了大祸,被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夫妻家族间是荣损与共的,(类似的概念还有一个灭九族,是向上杀到当事人爷爷的爷爷,向下杀到当事人孙子的孙子,灭九族看上去数字比较多,实际上没有夷三族严重的),妾的族人和夫家并不是亲戚关系,类似张三的姐姐是王老板家的保姆,但不能理解成张三和王老板是亲戚,妾需要理解成一种保姆/仆佣的关系,只不过是提供性服务罢了。
3.丈夫和妻所生的子女,算是妻的子女,丈夫和妾所生的子女,还是算做妻的子女,妾所生的子女称之为“庶出”妾对自己的子女依然要称呼为“少爷/小姐”,而妾的子女,只能和其他兄妹一样称呼自己生母为“姨娘”。
4.妾在夫妻面前是没有座位的,也就是立女,妻没有命令的话需要一直站着,如果妻子心情好了,“你也坐下来”那么只能侧坐,坐半个屁股,椅子坐一个角而已,完全坐上去的话,就是不敬了
一些影视作品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妻妾斗口,甚至于打架的场面,实际上在传统宗法的框架下,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简单的举说几个故事
妻打妾,相当于爹打儿子,唐朝之前,打死了也有打死了,和现在人打死一只小狗也没什么区别,最多邻居背后议论一下“209的那个很活泼的妇女好凶残啊,昨天居然把她家的小狗活活打死了”大约就会受到这样的私下谴责。唐朝以后,那是稍微有点法制的社会了,妻打妾,那是只要打不是死,随便打的,“我叫你,你居然不答应”,“我叫你,你居然很大声的吼我”随便找一个理由,拖出去打一顿就可以,即使一不小心打死了,报一个暴病身亡,妾的娘家必然没什么势力,民不举官不究的,也不是什么大事。
如果是妾动手殴妻,那可是了不得的事情了,相当于儿子打老子,“忤逆”的罪名早期都是格杀,即使到明清的时候,也是不论理由,一律流刑,(其实夫殴妻,也是相当于爹打儿子,不打伤也没事,妻殴夫的话,也是可以归类为忤逆,很严重的罪行,不过家庭内部矛盾,几乎没有对簿公堂的)
对于妾来说,其实还有一个极大的把柄在妻手上,那个就是“身契”。明朝有一进士,幼年父亲早亡,进士是庶子,嫡母本身无后,嫡母把进士的亲妈卖掉,然后用这笔钱把庶子养大,供他读书,最后一朝得中,嫡母也被传为一时贤妻的佳话。
历史上另外还有一个贤妻和妾的故事,是说一个士子有一天出门游玩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很好看的小姑娘,于是回家以后,整天茶不思饭不想,整个人都消瘦下去了,他的妻子知道了情况,很是焦急,于是找到了那个女孩,和那个女孩结拜为姐妹,并且拿出自己的嫁妆,许女孩家长一笔钱财,以丈夫的名义把女孩买回家做妾,这样代夫纳妾的行为,也是一时传为贤妻的佳话(PS,以上内容均为传统文化糟粕,不代表本神棍观点)
有点扯远了,总之呢,对于那些敢于做小三的女孩,恭喜你们,你们赶上了3000年来最美好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