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屠城事件,是清朝初期发生的一系列屠城事件。
中文名:清初屠城事件
发生时间:明末清初
历史背景:明朝末年,各方势力混战
重点地区:四川、湖北、河南、江南
参与势力:张献忠、李自成、清军
历史背景明朝末年,明廷政治腐败,党派纷争,使得民不聊生,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农民起义军纷纷揭竿而起,各地战乱不断,天下大乱。[1]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率领农民军攻入京师,崇祯帝在紫禁城后的煤山(今景山)自缢殉国。张献忠也率军进入四川。同时北方的清军也入关。
事件经过李自成势力武关屠城
李自成,在武关屠城;其所过之处,“凡有身家,莫不破碎;衣冠之族,骚然不得安生,甚则具五刑而死者比比皆是”。李自成在攻破偃师后的屠城,受害者就大都是普通老百姓。
水淹开封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军围困开封明军的过程中,发生的决黄河之水灌开封城。开封又名汴梁,宋之故都,明朝八省通衢,“势若两京”。一夜之间,开封城内一片白浪滔天,尸体成山的悲惨景象,只有开封城墙、钟楼、周王府等高大建筑顶部露出水面。这次水淹开封,城内37万多人,幸免者仅3万余人,整个开封城遭受了毁灭性的大破坏。
张献忠势力六安暴行
崇祯八年(1635年),张献忠围六合,裸妇人数千詈城下,愧沮者磔之”。 这是农民军惯用的攻城手段。除此之外,他们还“聚小儿百十,环木焚之,听其哀号为笑乐”。《张献忠陷庐州纪》的作者余瑞紫亲见张献忠攻克安徽六安后,因恨六安人守城顽强,“午后,将六安 (城)人尽剁其手。先伸左手者砍去,不算,复剁其右手”。
霍山暴行
崇祯八年(1635年)十二月,农民军攻陷霍山县,“是时杀 戮惨毒:有缚人夫与父,淫其妻女,然后杀之 者。有驱人父淫其女而后杀之者。有裸孕妇共 卜其腹中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 掷婴儿于内,观其跳号以为乐者。有缚人于地, 刳其腹实以米豆饲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饲驴马。所掠子女百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而 去,暴酷亘古未有”。
简州暴行
《五马先生纪年》中亦载,张献忠部下攻简州时,“将昨日掳回男妇尽剁手,(被剁之人) 号呼之声胜如雷吼”。张献忠屠武昌
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张献忠攻下了大明楚王朱华奎所在的武昌,后在湖北武昌等地进行的大屠杀暴行,从鹦鹉洲到道士洑,浮尸蔽江的历史惨剧。
张献忠初屠成都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在重庆大肆杀戒后,再一路攻城略地,从川东杀向川西,于八月初九破成都,大明蜀王朱至澍投井自尽,尸体被张献忠捞出来,砍上三刀扔入江中喂鱼,张献忠纵兵屠城三天。张献忠二屠成都
顺治二年(1645年)张献忠荡平了四川,但一直没有收复汉中。疑心是成都有人通风报信。于是决定剿灭内奸,为不漏掉内奸,张献忠开始了大规模地屠城。张献忠先暗谴一人捏词诳报,以惑众心。谓某路敌军大队将至,须当操练兵马,以作御敌。次日,大集人马,若将赴战场一般。张献忠暗将毒谋通知各营军官,饬令剿洗全城,不留一人。屠杀开始张献忠便分别在城东和城南的空地上,开始对近二十万百姓进行屠杀。外国传教士书中记载:“真是尸积成山,血流成河,逐处皆尸,河为之塞,不能行船。”张献忠三屠成都
顺治三年(1646年)张献忠离川往陕时,又令纵火屠城,全城四面纵火,成都化为一片火海。外国传教士回忆录中记载:“全城四面纵火,公所私第,楼台亭阁,一派通红,有似火海。大明历代诸王所居之宫殿及民间房屋均遭焚毁,转瞬间川中首府已成焦土,人畜化为灰烬。”
清军势力赵州之屠
崇祯十二年(1639年)六月,清军攻入赵州进行大屠杀,2.5万人被杀害。畿南之屠
主词条:畿南之屠
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清朝睿亲王多尔衮在北直隶三河、昌平、良乡等地进行的屠城,五千人被残杀。潼关之屠
主词条:潼关之屠
顺治元年(1644年)正月十三日,清朝“豫亲王”多铎在陕西潼关地进行的屠城,七千人被残杀。
扬州十日
主词条:扬州十日
顺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发生在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的事件。大明将领史可法在扬州对清军的殊死抵抗。同年四月二十五日(5月20日),清军攻占扬州后,当时大雨倾盆,多铎宣布在扬州城内进行了屠杀。清军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
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八十万具。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在屠城扬州的时候清军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抢银子,后来就无所不掠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嚎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人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扑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嘉定三屠
主词条:嘉定三屠
顺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在清军攻破嘉定后,清军将领李成栋三次下令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在屠城过程中,城中百姓或者悬梁自杀或者投井和跳河,被砍断手和脚的百姓在地上挣扎着,清军将一大部分逃生的百姓赶到河边,然后将他们赶进河中纷纷淹死,河里的水都不能流动了。清军每遇到一个汉人就强迫他们献出自己家中的宝物,如果给清军很多的东西的话就可以活命,如果给的不多或者清军不满意,直接把人杀掉。昆山之屠
主词条:昆山之屠
顺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昆山县人民杀该县清委知县阎茂才,起兵反清。七月初六,清军破城,随即屠城,士民死难者达数万人。清军屠昆山的时候,有妇女千人藏匿在昆山顶上。有个小孩忍不住哭出声来,被清军发现,于是大肆屠杀这些妇女。。“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嘉兴之屠
主词条:嘉兴之屠
顺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闰六月二十六日,浙江布政使司隶嘉兴府为反抗清军暴行,嘉兴民众揭竿而起,乡的明翰林学士屠象美、明兵科给事中李毓新主其事,时降清的明嘉兴总兵陈梧反时任大将军指挥义师,前吏部郎中钱棅助饷。二十六日城陷,逃不出的居民除大批年轻妇女被清军掳掠和一些僧人幸免外,几乎全遭屠杀。按当时人口来推,可能约五十万余人遇难。江阴八十一日
主词条:江阴八十一日
顺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清朝颁布剃发令后,江阴人民举行了反清起义,进行反清斗争。清廷先后调动24万军队攻城,江阴人民浴血奋战,守城八十一天,击毙清三王十八将,清军死伤过十万。但终因力量悬殊,粮食罄尽,守城者全部壮烈牺牲。城破后遭到清军血腥屠杀,繁华的街市尽为废墟。全城只有五十三个人幸免。常熟之屠
顺治二年、大明弘光元年(1645年)八月到九月,清军先后占领苏州和南直隶常熟之后的纵兵焚烧杀掠。在常熟大屠杀中被屠杀的百姓无法计算,沿河沿岸都是人头。四川大屠杀
主词条:四川大屠杀
在张献忠死后出现了清军跟南明军对峙的局面,清军的势力于川北保宁一带,而大明军队占据着四川境内大部分州县,至于张献忠杀人六亿应属于谎言。根据历史学者的研究,四川被害者不下五百万人,而被张献忠杀害的至多只有十四万人,连同张献忠统制地区其它非正常死亡,最多只有三十到四十万人。更重要的是,在清军开始长达十几年的四川大屠杀前,张献忠已经死了。顺治六年(1649年),刑科给事中陈调元揭汇报入川清军将领乱杀无辜的情况:“不得已而动大兵剿之,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全城俱歼,或杀男留妇”。“蜀人受祸惨甚,死伤殆尽,千百不存一二”。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军攻陷渝城(重庆)后,才算平复四川。1673年,吴三桂反,吴三桂在四川各地的党羽如郑蛟麟、谭弘、吴之茂等也先后揭起叛旗,纷纷响应。直至1681年,四川才恢复平静。清初时以”湖广填四川“来解决四川人口的缺口。
此外,明末清初四川人口的锐减,是多股势力混战的最终恶果,并不能够将所有责任推给张献忠。至于张献忠屠杀六万万人有奇一说,有文献显示事实上是四川当地的地主以及大明将领污蔑和嫁祸张献忠。金华之屠
主词条:金华之屠
顺治三年、大明隆武二年(1646年)七月十六日,清朝“贝勒”博洛在浙江金华府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
明朝末年,时任兵部尚书的金华长山人朱大典毅然带兵回金华据城抗清。 公元1646年农历六月廿四,清贝勒博洛率军攻婺,久攻未下,后叛徒导攻西门城墙(现新华街),新筑城墙被大炮轰塌,清军潮水般涌入,金华守军奋力拼搏,浴血巷战。朱大典妻妾儿媳为不受辱,纷纷手牵孙儿投井自尽,朱大典与部属点燃火药库壮烈殉国,大典家20余口共赴国难。明军指挥部炸毁后,剩余守军仍坚贞不屈,节节抵抗,退集到最后的阵地———东市街。 清军破西门后一路往东杀,南北城楼先后沦陷。东市街之东是高山头悬崖和义乌江。365年前的东市街上刀光剑影,血肉横飞,金华先民在这里谱写了悲壮的史诗,守军拒不投降,全部英勇战死。城陷后清军屠城,南明演义说城中被杀者十之八九。李渔悲诗泣之:“婺城攻陷西南角,三日人头如雨落”;明史也记载了大典阖家殉难的壮烈。明军参将俞继音祖上为南宋监察御史、户部侍郎,继音战死后,其宗谱载:“继音,明末参将,同守婺城,见危致命,忠烈可表……顺治丙戌七月十六日卒”,这日正是金华城破明军全体阵亡之时,宗谱和金华县志记载完全相符。南昌之屠
主词条:南昌大屠杀
顺治五年(1648年)清军包围南昌。次年三月间,南昌城陷,清军屠城。八旗军把从南昌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这些事情记载在《江变纪略》里,此书是清朝政府查禁的重点,在乾隆四十四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而在清军陷城前,一些出来投降的汉人,也遭到了”男子分杀之,女子分留之“的命运。
顺治六年(1649年)清军再次占领江西南昌,下令进行屠杀。
湘潭之屠
主词条:湘潭屠城
顺治六年(1649年)正月二十一日清军攻入湖南湘潭和沅州(今芷江),南明督师何腾蛟被俘。清郑亲王济尔哈朗下令在湘潭屠城,湘潭城中百姓几乎全被杀光,城中不满百人。沅州也遭到纵兵杀掠。
南雄之屠
主词条:南雄之屠
顺治六年(1649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清军抵达南雄,年三十除夕晚上清军放火焚烧鼓楼,趁明军慌乱救火之际,攻入城内。对南雄县民大肆屠杀,“大清平、靖二藩克雄城,民尽屠戮,十存二三。”“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汾州之屠
主词条:汾州之屠
顺治六年、大明永历三年(1649年)九月至十一月,清朝“端重亲王”博洛、“和硕亲王”满达海等在山西汾州、太谷县、泌州、泽州等地进行规模屠城。大约有四十万人被屠杀。大同之屠
主词条:大同之屠
顺治六年(1649年)清军在大同屠杀后,全城只剩下5个重案犯。清朝派来的大同知府,上书顺治帝,称既然没有了苦主,就可以释放这5个人了。这份奏折,至今保存在第一历史档案馆。
广州大屠杀
主词条:广州大屠杀
顺治七年(1650年)清军攻广州,制造了庚寅之劫,”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死难十万至七十万人。
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 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一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
”另有意见认为当时广州人口约四十万,而死难者约十万人或超过十万人。“清顺治六年十月,清朝大军抵达广州,围困城池长达10个月,最终攻下城池,平南王尚可喜率清军攻陷广州之后,屠城十日,尸横遍地。广州城当时人口大约四十万,死难者约五分之一。”潮州之屠
主词条:潮州之屠
顺治十年(1653年)清军占领广东的潮州和南雄,清军之后进行下令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癸巳,郡城破,横尸遍野……收遗骸十余万,作普同塔于葫芦山”。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五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南雄县民也遭到大肆屠杀,“大清平、靖二藩克雄城,民尽屠戮,十存二三。”“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
明朝宗室之屠明朝宗室,明朝时期宗室人口爆炸增长,皇族人口增长率是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的10倍。明代皇家仅在玉牒上正式收录的人数,从洪武年间是58人,到嘉靖三十二年增至19611人,而万历三十二年又增至8万多人。这还仅仅是玉牒上列名的高级皇族数目,不包括数量更多的底层皇族。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近百万人之多。然而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明朝宗室成为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各地农民军屠戮的首要对象。从崇祯十四年至十七年,就有福王、唐王、崇王、岷王、代王、蜀王等十四个显贵王爷被农民军整家杀掉。至于郡王及将军之下,被杀的更是不计其数。
李自成尽管李自成以“不嗜杀”闻名,但是他兵锋过处,那些朱姓王爷没有能活下来的。
以山西为例,明末山西有晋王、代王两大藩王和西河王等多位郡王,皇族多达数万人。崇祯十六年,李自成挥军进入山西,每到一地,首先捕杀皇族。崇祯十七年李自成攻克太原后,将晋王宗室四百余人,宗人千余人尽杀之。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军又攻取大同。代王朱传齐以下的4000多名诸王宗室皆被杀。其他郡王也没有幸免。综计以上数次,李自成军仅在山西一地,就杀掉朱姓子孙10000多人。山西一地仅是缩影,其他如明福王朱常洵死状甚惨,李自成将朱常洵同鹿一齐下油锅煮熟吃了,并取名为“福禄宴”。
张献忠而张献忠军本以玉石俱焚为特长,所到之处,诸王扫灭,更是题中之义。与众不同的是他在杀法上常有新创意。崇祯十四年二月,他攻取了襄阳,执襄王朱翊铭于南城楼。朱翊铭跪地乞生,张献忠赐给了他一杯酒,说:“吾欲借王头,使杨嗣昌以陷藩伏法。”接着“杀之城上,焚城楼,投尸于火”。
崇祯十六年五月,张献忠克武昌,俘获楚王朱华奎。这次,他想出了另一个新花样——活沉西湖,宫殿楼阁近千间也被付之一炬……张献忠攻占常德,“荣王宗室殆尽”。攻克重庆,蜀王朱常浩及其家人“尽杀之”。蜀王朱至澎“合宗被害”……史家总结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顺逆,不分军民,是朱姓者,尽皆诛杀。”
与和平时期皇族的生育率最高相匹配,在明末战乱之中,皇族的死亡率也创了社会各阶层之最高。明末起义军诛戮明皇室成员,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坚决、彻底。只要是朱元璋的后代,不论主动投降还是被动俘获,不论立地不跪还是苦苦求生,不论拒不交待藏宝地点还是痛痛快快地献出所有财富,结果都是一样:一律诛灭。史书中涉及王府在兵锋下的遭遇,所用的词都是“尽”、“皆”、“合族”:
清军另外据白新良、赵秉忠《清兵入关与明朝宗室》一文推算,从顺治三年到顺治八年,先后擒斩的明朝宗室及家属,总人数也当在万人以上。
人口损失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五千一百六十五万五千四百五十九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按照历史地理学专家葛剑雄所著的《中国人口史》所记载:明万历六年(1578年)中国全国有人口陆仟零六十九万,但是当时的中国还需要缴纳人头税,所以民间隐匿了大量人口。许多的专家认为明朝人口顶峰的时候在一亿以上,葛剑雄认为明末人口接近两亿。而根据赵文林、谢淑君的《中国人口史》,明末清初的人口数和丁数的变化如下:
明天启六年,丁数:51655459人;真实人口数:99873000人
清顺治三年,丁数: 未给出;真实人口数:88486000人
清顺治18年,丁数:19137652人;真实人口数: 91178000人
清康熙三年,丁数:19301624人;真实人口数:92648000人明末清初发生的自然灾害和疾病(尤其是鼠疫)亦造成了人口的大量下降。中国学者曹树基曾论明末人口锐减的主要因素有三,分别为自然灾害、鼠疫大流行及社会动乱。清初的屠城事件使中国人口由明光宗年间(1623年)的五千一百多万下降到顺治年间的一千九百多万。但是从万历中期、崇祯后期以及顺治末年的人口数据中可见,明朝末年的人口降幅要大于“清军入关”期间。《中国人口史》和《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的有关数据指出,在明朝天启六年期间中国的人口为9987.3万。到了顺治三年,中国人口下降到8848.6万。康熙元年,清朝基本统一了大陆,此时中国人口上升至9179.1万。
历史影响土地荒芜清军在征服中国各地的过程中,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从华北各省到江南各地,到处都呈现出土地荒芜,人口流亡,满目凄凉的景象。“人民多遭惨杀,田土尽成丘墟”,江南各省“大兵所至,田舍一空”。
各地因屠城和战争所导致的土地荒芜情况
直隶南部 ;顺治初年,“逃亡人丁十居六七,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四顾郊原,社社冷烟”。近京州县 ;无主荒地甚多。 据直隶巡抚董天机报称,顺治十二年二月近畿之地还是“荒熟参半”。山西 ;“田地榛荒,生齿凋耗,旧日里甲徒存牍稽之名,有一甲止存数人,甚有一里一甲全然脱落,其侥幸如故者十不一二”。河南 ;顺治初年,“满目榛荒,人丁稀少几二十年矣”。黄河以北三府所属州县 ; “荒地九万四千五百余顷,因兵燹之余,无人佃种”。黄河以南嵩县 ;原有地12000顷,其中10887顷为无人耕种的“无主荒地”, 直至顺治十六年全省行粮熟地只有383707顷,仅占原额行粮地亩的1/3。山东;顺治二年正月,“地土荒芜,有一户之中,止存一二人;十亩之田,止种一二亩者”。四川;“大约全川民存十分之一,地荒十分之九”,省会成都一带,“千里无烟, 蒿莱满目”,米贵过珠。湖广于大乱之后,“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无主荒地遍布于各个州县。南直隶江宁府 ;十室九空,“一望皆无人烟,惟见空房四壁”。江西 ;自万安到赣州,“二百余里,沿途之庐舍俱付灰烬,人踪杳绝,第见田园鞠为茂草,郊原尽属丘墟”。福建、浙江 ;由于用兵,百姓苦于摊派,“十室九空”。云南、贵州 ;据顺治十八年云贵总督赵廷臣奏称:“滇、黔田土荒芜,当亟开垦”。湖南 ;“ 弥望千里,绝无人烟”。东南沿海 ;由于迁海“尽夷其地空其人” 。各地多是“官虽设而无民可治,地已荒而无力可耕”。
经济最称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受异常残酷的焚杀和掠夺,扬州、江阴、嘉定、苏州、嘉兴、金华几个经济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杀精光。康熙元年(1662)江南一带仍是“所在萧条……人稀者,地亦荒”。
战乱所造成的社会经济的严重倒退,经过近一百年才得以逐步恢复和发展,当经济又达到或超过明代后期的水平时,中国已经与西方拉开了距离。
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统计,明代崇祯时期,全国人口约为两亿,而康熙初期全国人口约为五千万,人口损失近四分之三。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等于11亿6189万多亩土地,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也就是五亿多亩。耕地面积损失过半。
工商业萎缩不仅农业遭到如此严重破坏,而且各地的手工业和商业所遭到的破坏亦极为严重。河南开封,明代人口不下百万,“满城街市,不可计数,势若两京”,顺治之初,一片荒凉。江苏扬州明代相当发达,顺治二年四月,清兵攻克该城,烧杀淫掠10日,“富家大室方且被搜括无余,子女由六七岁至十余岁抢掠无遗种”。一座具有数百年历史的繁华城市成为颓垣废墟。嘉定和江阴同样大肆焚杀抢掠。
苏州、杭州织造局是明代官营纺织业的重要基地。时至清初,苏州织造局所存仅颓房几间,“罄悬零落”。杭州织造局“停止二十余年,机房颓坏无存”。作为明代棉织业中心的松江,由于战争的破坏和影响,“满目伤痍,积棘载道”。“商贾不通,城市罢织,民无生业”。山西潞安丝织业,自明季以来,“旧时之机户,大半逃亡,仅存十数家”。四川成都蜀锦,“燹于兵火,锦坊尽毁,花样无存”。井盐生产,“承大乱之后,井灶已毁”。明代兴旺发达的江西景德镇瓷业,也因战乱而“衰微破败,大都歇业”。
社会评价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屠戮汉民,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连经历了文字狱闹得最厉害的乾隆时期的御用文人纪昀(纪晓岚)也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透露了他一家在清军屠刀下的遭遇。多尔衮进关之初,为了取得汉族官绅的支持曾经一度有所收敛。从顺治二年四月遣兵南下开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扬州十日”、“嘉定屠城”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
此外像164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充分暴露了满洲贵族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顺治六年正月,多尔衮道貌岸然地说:“君,父也;民,子也。父残其子,情理之所必无。况诛戮所以惩有罪,岂有无故杀人之理?自元年以来洗民谣言无时不有,今将六年矣,无故而屠戮者为谁?
民肯从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释。”几天之后,他就“谕大同城内官吏兵民人等曰:姜瓖自造叛逆大罪,摇惑众人,诱陷无辜,尔等被围城中,无所逃避。止因姜瓖一人作恶,遂致无罪众人同陷死地。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同年二月,“兵部以总兵官任珍阵获伪官兵四十九名,俱抚养不杀奏闻。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抚之以示恩,抗者杀之以示惩。如此则人皆感恩畏死求生而来归矣。今平西王等将阵获之人抚而不杀,……此事甚不合理。尔部其移咨平西王吴三桂、墨尔根侍卫李国翰知”。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顺治八年福临亲政以后,把各地屠戮无辜的责任全部推到多尔衮身上,说:“本朝开创之初,睿王摄政,攻下江、浙、闽、广等处,有来降者,多被诛戮。以致遐方士民,疑畏窜匿。”
文献记载部分记载首先,清朝自己发布过大量屠杀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清朝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记录:
“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并宣称:“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清朝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气也非常类似:“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清朝另一份官方史料,《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则记载:“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镇江知府告示则是:“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并将反抗者的人头,集中起来恐吓人民。
顺治二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
在以上清朝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尽行屠戮”、“杀无赦”、“全家斩”、“全村斩”的凶恶威胁。而下面列举的资料,则证明,清朝的公开威胁,绝不仅仅停留在口头。
文献名称《甲申纪事》(崇祯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兵部行稿》、 《兵部题行》(崇祯十二年)、《清世祖实录》、《潼关志》、 《扬州十日记》、《明季南略》、 《嘉兴市志》、 《江阴城守记》、《清史稿》 、《嘉定屠城纪略》、《嘉定县志》、《嘉定乙酉纪事》、 《归庄年谱》、《顾炎武年谱》、《研堂见闻杂记》、 《浙东记略》、《临安旬制记》、《金华府志》、《金华县志》、《赣州府志》、《赣县志》、《仿指南录》、《行朝录》 《屠省令》、《四川通史》、《中国人口通史》 、《明清史料》、《南明史》、 《郑成功档案史料选集》 、《江变记略》、《永历实录》、 《西江志》、 《曹州志》、《重修大名府志》、《清世祖实录》、 《泽州志》、《明清史料》、 《清世祖实录》 、《永历实录》、《湘潭县志》 、《岭表纪年》、《南雄府志》 、《鞑靼战记》、 《平南王元功垂范》、 《明清档案》
参考资料1.明末农民起义首领--王之爵·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