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勤不是公职人员。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机关工勤是行政编制,事业工勤是事业编制,工资结构是不同。
工勤人员是指在国家公务机关从事非公务工作的工作人员,比如门卫、驾驶、维修、打字、收发和清洁卫生工作的人员,有的单位也包括司机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也就不算是公务员编制的工作人员。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 干部 ”。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位报备后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但有所不同。
不同于公务员是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事务,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适用公务员考核、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