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转管理岗不一定是干部。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事业人员按照身份分为干部和工人,一般来讲,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是干部,工勤岗位是工人。
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改革,无论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只要符合岗位要求,都可以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竞聘,在该岗位任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将来,事业单位依然设置三个岗位,但事业人员将不再有干部工人之分。在哪个岗位,承担哪个岗位的职责,享受哪个岗位的待遇。
以前,事业单位的工人身份人员,也是可以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这两个干部岗位工作。不过,那时候有相应的政策,比如以工代干、转干、聘干,通过这些政策转变身份之后,直接按干部对待,包括晋升、职称评定、退休养老等。虽然档案上的身份依然是工人,但有相应的资料和表格、文件等,证明其已经由工人身份,转变为干部身份。现在这些政策都已经废止,统一实行聘用制。
因而档案中是工人就是工人,是干部就是干部,再没有转干或者聘干的证明材料了。新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如果是因为机构改革、公选、竞聘等合规的程序,工人身份的人员,由原来的工勤岗位转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就按干部身份对待,可以晋升管理职级,也可以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但人事档案材料是不会变化的,只会在相应的职称、工资、晋升材料中体现,却不会在干部工人身份证明材料中有变化。个人只需要按岗位要求尽责履职即可,不需要特意关注个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