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的合数是4。合数是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
合数指的是,在正整数范围内,除了1和本身外还有其他约数(因数)的数。所以,合数最少有三个不同的正整数作为它的约数。
如:4、6、8、9等都是合数。这是因为在正整数范围内,4的约数除了1和本身外还有约数2;6的约数除了1和本身外还有约数2、3;8的约数除了1和本身外还约数2、4;9的约数除了1和本身外还有3。
合数的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质数指的是,在正整数范围内,除了1和本身外没有其他约数(因数)的数。所以,质数有且仅有两个不同的正整数作为它的约数。
如:2、3、5、7等都是质数。这是因为在正整数范围内,2的约数只有1和2;3的约数只有1和3;5的约数只有1和5;7的约数只有1和7。
质数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π(n)是不减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n2到(n+1)2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7、若质数p为不超过n(n≥4)的最大质数,则p大于n/2。
8、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合数和质数的知识补充:
1、质数又叫素数,二者“同义,不同名”。
2、正整数1既不是合数,也不是质数。
3、最小的合数是4,最小的质数是2。
4、大于1的正整数中,不是合数就是质数。
5、所有的合数、所有的质数,再加上自然数1,就构成了所有的正整数。而所有的正整数再加上0,就构成了所有的自然数。
6、中学数学里经常用到的质数是20以内的质数。20以内的质数共有8个,分别是:2、3、5、7、11、13、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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